出口产品的质量要求(出口产品技术要求)
应如何看待目前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问题?
商业是靠利润运作的
出口产品的质量要求(出口产品技术要求)
出口产品的质量要求(出口产品技术要求)
出口产品的质量要求(出口产品技术要求)
质量只是条件
就看卖家的观念和技术水平了
卖家要是觉得质量的时候更赚钱
或者提高技术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太大
当然就出口很多质量不好的产品楼
质量问题不只是有嘛
不过管得不严也有一点的
我国出口绿豆对产品质量有什么要求?
我国出口绿豆主要以地名为商标,根据外商的要求组织货源,没有严格的质量标准。从外观上分为明绿豆、毛绿豆和统绿豆3种。按照出口绿豆的质量大致可分为。一级:粒形均匀,色泽一致,杂质和异色粒≤1%,纯质率不低于97%;二级:粒形均匀,色泽比较一致,杂质和异色粒≤2%,纯质率不低于95%;:外观正常,其他条件达不到上述标准,但能达到合同要求。2000年制定的我国商品绿豆质量指标为:水分≤13.5%,不完善粒总量≤5%,杂质总量≤1%。其中蛋白质≥25%,淀粉≥54%为一级;蛋白质≥23%,淀粉≥52%为二级;蛋白质≥21%,淀粉≥50%为,低于者为等外绿豆。
一般食用绿豆的优质标准:粒大、皮薄,硬实率低,好煮易烂,口感好。百粒重约6克,蛋白质含量24%左右,淀粉含量50%以上。
出口陶瓷有哪些要求?
出口陶瓷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布,一九八六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条为了提高出口陶瓷质量,创产品,促进生产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根据《中华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口陶瓷包括:日用陶瓷、艺术陈设陶瓷、建筑卫生陶瓷及其它用瓷。 一切出口陶瓷都必须经过检验,符合贸易合同和出口标准规定的方准出口。 第三条出口生产厂必须严格按照贸易合同和出口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陶瓷不准出厂。 对每批产品必须设有专职人员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包装要符合标准,产地、品名、等级、商标、生产期、批号等标记和批次要清楚,并按季将检验合格单、质量分析按隶属关系(下同)报送生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下同)商检局。 第四条出口经营部门要将出口陶瓷的收购或出口(包括生产厂名、品名、数量、规格等),送生产主管部门和商检局。 收购或出口时必须严格按贸易合同和出口标准,凭检验合格单验收进货、付款,不合格的不准收购和出口。 出口批次要清楚。发生质量问题和国外提出索赔时,要及时、准确地向生产主管部门和商检局通报情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共同研究改进措施。 第五条生产、经营部门要保证出口陶瓷包装、运输、仓储的质量,各环节要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以保证出口陶瓷质量符合要求。 第六条商检局对出口生产厂进行登记,实施检验和监督管理
。 轻工业部、建材局的各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经过商检局认可,对出口陶瓷进行检验。
第七条生产主管部门和商检局共同对出口陶瓷生产的工厂进行考核,并请出口经营部门参加。 考核的主要内容:生产工艺设备、产品质量、质量管理制度及检验仪器、检验人员素质等。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经考核具备生产出口陶瓷条件,产品质量符合出口要求的工厂,由商检局和轻工部或建材局发给出口陶瓷质量许可证,方准生产出口陶瓷,经营部门方准收购出口。 对发证的工厂一般二年复查一次或不定期抽查,达不到要求时吊销质量许可证。 第八条商检局对列入实施法定检验商品种类表内的陶瓷实行分类检验管理,并根据质量等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管理类别。 对认可的工厂和检验员,商检局会同生产主管部门考核,并发给证件。 甲类:工厂质量保证体系比较完善,产品质量稳定,国外反映较好的产品,商检局在半年内或连续检验五十批产品,批次合格率100%,采取认证的办法,凭商检局认可的工厂检验员手签合格单和检验原始记录审核换证放行。 商检局不定期抽验,抽验批数不少于10%。 乙类:工厂有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一般稳定,国外无不良反映的产品,商检局在半年内或连续检验五十批产品,批次合格率95%,采取抽验办法,商检局抽验批数不少于50%,其余凭商检局认可的工厂检验员手签合格单和检验原始记录审核换证放行。 丙类:工厂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国外有反映,质量易出问题的产品,商检局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七天)逐批检验合格后签证放行。
第九条凡出口经营部门跨省收购的出口陶瓷,必须由当地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发给检验合格检定单,口岸商检局凭此检验合格检定单查验放行。 第十条商检局对未列入实施法定检验商品种类表的陶瓷要按季度或半年一次对出口生产厂的产品质量、质量管理及检验和经营部门的进货验收、出口装船等,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会同生产、经营主管部门联合检查。 监督检查要做详细记录和情况通报。 第十一条未列入实施法定检验商品种类表内的出口陶瓷生产厂,由商检局认可的工厂检验员将手签合格单和出口质量分析每季度按时报送商检局。 出口经营部门凭商检局认可的工厂检验员手签合格单进货验收、付款。 第十二条对饮食用陶瓷器铅、镉等有害物质溶出量,经商检局检验符合贸易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实施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对一贯重视出口陶瓷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对外经济贸易部、 轻工业部、 建材局、商检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出口食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食品出口需要的条件:进口卫生当局对食品的兽医检疫和卫生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检验。出口贸易合同对食品的兽医检疫和卫生质量有具体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检验。出口贸易合同没有具体规定兽医检疫和卫生质量要求,进口不要求出具兽医、卫生证书的食品,按照食品卫生标准或者出口食品质量检验标准检验。食品生产企业出口需要的手续: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必备单证:清单、、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法律依据:《中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二条 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
产品质量要从几个方面着手:
1-确认标准,订立合同,并附带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2-过程跟踪,如有有必要,专程派人员从产品原料采购到成品包装都要。
3-工厂资质证明。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相关证书来作为佐证。
4-对生产过程提出问题,按照需要改进工艺方法等。
5-运输包装的要求要详细。
。。。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订立相关的文件,合同,协议等。。。需要双方,多方来共同关注产品质量。。。
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
在进出口贸易中,把握商品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几个关键的方面:
1. 了解产品规格和质量标准:在进出口贸易中,了解产品规格和质量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这包括了解产品的尺寸、重量、颜色、材料、性能等。同时,也需要了解当地市场的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
2. 确认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选择可靠的供应商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他们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财务状况、信誉记录等。
3. 检验和测试产品:在进出口贸易中,检验和测试产品是非常重要的。这可以通过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检验和测试,或者在交货前进行检验和测试来实现。在检验和测试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作,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4. 合同和协议:在进出口贸易中,合同和协议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确保合同和协议中包含有关商品质量的要求和标准,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依据合同和协议进行处理。
5. 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需要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商品质量符合要求。
总之,把握商品质量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包括了解产品规格和质量标准、确认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检验和测试产品、合同和协议以及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等。
出口的话,把握质量相对容易些,你只要去工厂查看过,看他们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严格的质量把关,基本上对公司的产品也会有个整体印象。如果还不放心,就请第三方认证机构来验货,这样再出质量问题,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你该做的已经做了进口主要看出口方的评价怎么样,产品是否有认证,在同行业中的怎么样,从这些要素去考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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