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征求意见稿_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
2021年6月印花税如何申报
《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实行纳税人购买并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的缴纳办法,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以采取按期申报纳税方式。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印花保管成本高,贴花纳税不方便,纳税人大多选择汇总申报纳税,较少采用贴花纳税。同时,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出现了大量电子凭证,难以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为降低征管成本、提升纳税便利度,并适应电子凭证发展需要,《征求意见稿》规定,印花税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不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证券交易印花税仍按现行规定,采取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扣代缴方式(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家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 统一了申报表,印花税和其他9个税种功都用一个格式的申报表,而且申报印花税之前要先采集税源信息,这其实就是主要的变化点。
印花税征求意见稿_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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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征求意见稿_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
2.先把开票的IC卡插到读卡器,点,抄税处理。填写表格,以上4张表及纳税申报表,数据填写完毕点击申报。(注:每季度结束,次月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
具体步骤分解一下,小编给大家简单演示一下。
1、进入电子税务局,已经没有单独的印花税申报入口的,叫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申报进入。 2、先要进行税源采集。
这个采集就是填写明细,把你当期要纳税的明细填上。
3、采集好了直接下一步申报即可,申报表数据直接根据采集的内容来的。 就是这么简单!
这就需要我们对印花税有个系统的了解和学习。
按税收性质和作用分类,印花税属于财产和行为税类税种。
这个从机构管理设置也可以看见,其归属在财产和行为税司进行管理和规范。 目前我们执行的政策仍然是上个世纪80年代颁布的《中华印花税暂行条例》。
印花税征收是采取列举制,也就是说不在上述列举范围内的凭证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按照、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向公开征求意见。
可以预见的是2021年印花税法即将诞生。 英国的哥尔柏(Kolebe)说过:“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印花税就是这种具有“听最少鹅叫”特点的税种。叫的少,也就没怎么吸引人注意力。
但是印花税对于财务人员来说却还是比较头疼,曾经有人说过,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保证自己申报的印花税准确无误,这也侧面说明了印花税这个税种申报的特殊性(种类多、合同是否纳税判断难等因素)。
印花税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税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自行贴花和画销,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当然对于大额或者贴花比较频繁的(比如购销合同),可以按期汇总纳税,其实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纳税人买印花贴花了,基本都是《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实行纳税人购买并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的缴纳办法,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以采取按期申报纳税方式。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印花保管成本高,贴花纳税不方便,纳税人大多选择汇总申报纳税,较少采用贴花纳税。同时,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出现了大量电子凭证,难以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为降低征管成本、提升纳税便利度,并适应电子凭证发展需要,《征求意见稿》规定,印花税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不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证券交易印花税仍按现行规定,采取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扣代缴方式(第十三条、第十五条)。采取的按期汇总申报方式履行纳税义务。
这个方式实际上就是在电子税务局上填写纳税申报表申报,一般是按月申报,也有按次申报。 按月申报的每个申报表都要申报,哪怕没有发生也要零申报,按次的有才申报,没有就可以不用申报。
目前如果你是按期(月)申报,必须要先核定税种,如果是按次那可以不用核定,有哪个税目的需要申报,直接在税源表自己增加即可。 如上就是申报表样式,纳税人需要先采集税源信息,包括填写应税凭证类型(税目),凭证编码、应税凭证书立时间,计税金额或件数即可。
为什么是计税金额或者件数,因为印花税有比例税率和按件定额两种。 注: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这里的关键点是怎么填写、什么时候填写计税金额和件数这栏次?
按照印花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来说,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薄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所以,理论上时候如果2021年5月份公司签订了一个购销合同,合同金额10万,那么签订的当月纳税义务产生,是自行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所以6月申报印花税时候,就应该在申报表计税金额栏次填写10万,类别是购销合同。
但是就是难也得做啊,而且税务上对此也有相关的规范规定。
国税函[2004]150号就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统一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保证各类应税凭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
应税凭证数量多或内部多个部门对外签订应税凭证的单位,要求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税凭证登记管理办法。有条件的纳税人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应税凭证的管理。 登记簿类似统计表,一方面企业自己如实登记统计应税凭证的发生情况,方便汇总申报纳税,另一方面是税务机关后期检查的重要资料,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
但是据小编了解,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其实根本没这样做,对于计税金额的统计有些是直接按照会计收入来统计,有些是按照开票金额来统计。
这种做法理论上是不符合印花税的申报规范的,但是确实是大量存在,那么这种做导致什么后果呢?
一方面没有按纳税义务时间申报印花税,收入和开票是滞后于合同签订时间的。另一方面申报的印花税可能不准确,当然可能多也可能少,比如收入都是不含税的,但是有些合同是以含税价签订的,这个时候就少计了,又比如有些合同是不计入收入的,是费用成本类,那么就可能漏计。
按照收入或者开票这种方式是一种粗略的统计方式,不是印花税要求的申报管理方式。
如果税务局检查时候不认可就会对公司进行核定,比如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琼税二稽告〔2020〕52号)。 另外
印花税其实本身也是有核定征收的(满足一定条件税务局会核定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通常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打折)来算计税金额。
税务机关应分行业对纳税人历年印花税的纳税情况、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应税合同的签订情况等进行统计、测算,评估各行业印花税纳税状况及税负水平,确定本地区不同行业应纳税凭证的核定标准。
这个各省有各省的规定,比如按采购金额的50%-核定等。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很多纳税人本身没有收到税务局的核定通知书,也按这个方式来报税(也就是说你不是核定征收,却按打折方式申报纳税),那么这种情况其实就存在风险,会存在未足额缴纳印花税的风险。
如果你是按收入或者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税的,一定要看看自己有没有取得注明印花税核定方式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前叫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总之,印花税虽小,但是风险不少,能交对难度很大,是个细致活。有条件的还是要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加强合同的规范管理,合同理顺了,合同登记簿自然就有了,印花税申报就真正规范了。
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计税依据含不含
参考资料其实印花税申报,表格好填,但是填写申报的数据怎么来的,这才是关键!来源:(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价款,不包括税款;产权转移书据中价款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三、关于纳税方式。一般纳税人,所要交的附加税,如何计算?
附加税费计算公式为为:当期缴纳的(营业税额++消费税)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地方教育费税率。
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域设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根据《中华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求所以,对于公司来说,的难点就是如何准确及时的统计各类应税凭证,小公司还好说,比较业务单纯,财务对各项业务都比较有数,但是大公司就很麻烦了,各个业务口子都有合同签订且数量庞大,而且很多业务发生可能还根本没合同(注:没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也算,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意见稿)》的规定: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二、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的,税率为5%。不再设置1%的税率。
扩展资料
附加税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是不用交附加税的,内资企业得交。 从2010年12月起,外资企业也需要缴纳附加税。
内资企业的要交附加税,附加税就是市区按的百分之七计算城建税(县镇按百分之五计算城建税);按百分之三计算教育费附加;按照百分之二计算地方教育费附加。
一般纳税人,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额,销项税按照17%交税。小规模企业,按照3%交。
1、应纳=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售收入17%;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含税货物及应税劳务17%(专用);
2、应纳城建税=应纳7%(月报);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3%(月报);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02%(有些地方不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营业税一般税率为5%。
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2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1.本月月末在国税系统中认证当月进项。(根据开具的销项认证对应进项)
2.月初先做帐,做出上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3.确认纳税专户内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交纳税金,扣款。
4.打印所有申报表及扣款结果,留存备案2021年1月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印花税(草案)》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本月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5.进入地税申报系统,申报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及工会经费等。同样,申报扣款完成后打印结果,留存备案。
有3种,分别是城市建设维护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以当月实际缴纳税额为基数。具体计算:
城市建设维护税=当月实际缴纳税额7%
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税额2%
税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法律客观:法律主观:
一、委托 合同 交印花税吗
委托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委托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 技术合同 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 房屋产权 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二、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情况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拿我们最常见的经济合同来说,合同签订时候就是纳税义务时间发生,纳税义务时间发生了,纳税期限如果纳税是按期汇总纳税的,以一个月为期限,那就是期满15日内申报缴纳。许可证照;
5、经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四、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调整问题
为灵活主动、便于相机调控,更好适应实际需要,《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决定,并报常委会备案(第十八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申报纳税地点,以及税款补缴和退还等事项作了规定。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 委托合同交印花税 吗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委托合同印花税不属于应税凭证,不需要贴花。我们就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这对于当事人会有很多的帮助。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为降低征管成本、提升纳税便利度,并适应电子凭证发展需要,《征求意见稿》规定,印花税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不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第十五条、第十六条)。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招标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么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法律主观:
目前执行的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包括10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许可证照。一、委托合同交印花税吗
委托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委托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5、经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二、需要缴纳根据 中华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印花税的情况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四、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调整问题
为灵活主动、便于相机调控,更好适应实际需要,《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决定,并报常委会备案(第十八条)。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申报纳税地点,以及税款补缴和退还等事项作了规定。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委托合同交印花税吗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委托合同印花税不属于应税凭证,不需要贴花。我们就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这对于当事人会有很多的帮助。
《中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中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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