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是负责全省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的省级行政机关。其职责包括:

土地管理:负责全省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征用和供地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矿产资源管理:负责全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利用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保障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海洋资源管理:负责全省海洋资源管理,包括海域使用规划、海岸带管理和海洋生态保护。 水利资源管理:负责全省水利资源管理,包括水资源规划、水利建设和防汛抗旱。 森林资源管理:负责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包括森林抚育、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包括环境监测、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近年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了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产权市场,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改善了全省空气质量。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和修复湿地、森林和海洋生态系统,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